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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端解忧 五步共治构建“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走出司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

2023-08-23 16:45:55 来源:金台资讯

一、背景与起因


(资料图)

近年来,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随之迅速增多,人民法院案件数量翻番激增。为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市域社会各类矛盾风险,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2022年初,鄂尔多斯中院结合地区实际,立足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两级法院创新推出“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推动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平安鄂尔多斯、法治鄂尔多斯建设作出法院贡献。

二、做法与经过

鄂尔多斯市中院紧贴群众需求,紧扣司法职能,紧盯矛盾纠纷产生、发展、演变三个阶段,积极延伸社会治理的法治触角,精准聚焦前端治“未病”、中端治“微病”、末端治“已病”三个端口,全面织密诉源、诉前、诉中、判后、执源“五道防线”,实现矛盾纠纷“化、止、解、断、终”梯次过滤、全域管理,以实际成效打造形成了“让法官离群众更近,让百姓离讼争更远”的诉源治理品牌,走出了一条适合市情、普惠群众、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之路。

(一)走进群众,倾听民声,筑牢第一道防线,化纠纷于源头

一是司法“生根”基层,化解纠纷于前端。建立“四个一”工作法,开展“法官下基层 服务零距离”活动。2022年派出514名法治指导员下沉化解矛盾、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0余次。

二是法官“走进”群众,化解矛盾于家门。设立全市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指挥中心,建立法官入企驻村工作机制,就地解决矛盾5000余起。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738个法官驻村、驻企工作室(站),辐射辖区1068个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及企业,将法院定分止争职能深度嵌入了基层社会治理最前端。

(二)诉前调解,多元解纷,筑牢第二道防线,止纠纷于未诉

一是优化“1+N”多元解纷,把纠纷解决在法院之外。主动争取党委支持,与辖区地方综治中心、矛调中心精准对接,与中心内人民调解等调解组织环环相扣,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市法院将9个审判法庭、8个速裁团队、66名干警“派驻”“搬到”中心,2022年成功分流化解矛盾纠纷8457起。

二是强化“法院+”诉非联动,把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创新性“打包”引入专业调解机构、仲裁、公证、律师、中小企业联合会、金融纠纷、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服务,联合多元主体,吸收多方力量,变“一元审理”为“多元调解”。目前,全市法院形成了集145个调解组织、582名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为一体的纠纷多元化解大平台;2022年诉前调解案件2.08万件,调解成功1.4万件,调解成功率78.06%,调解成功标的12.7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748万元。

(三)诉中调解,实质化解,筑牢第三道防线,解纠纷于诉内

一是“裁断有速”让纠纷解决“更高效”。深化速裁快审机制,市中院速裁团队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占比达58.75%,将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16.6天;各基层法院设立23个速裁团队,年均快审快结案件近千件,让公平正义提质增速。

二是“诉中调解”让纠纷解决“更彻底”。坚持在审判中调解,在调解中审判,创新建立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对立案后、结案前适合调解解决的案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实质化解纠纷。

(四)判后调解,服判息诉,筑牢第四道防线,断纠纷于判后

一是“判后答疑”促履行。在送达或宣判后,法官及时释法析理、主动释疑解疑,对裁判理由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释,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的疑惑,引导各方当事人更好地认可、服从、履行裁判。

二是“判后调解”止争议。对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不服上诉,但当事人仍有调解意愿的,进行有针对性的判后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探索构建诚信上诉防范恶意诉讼机制以及上诉风险第三方中立评估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上诉,息诉止争。

(五)执源治理,兑现权益,筑牢第五道防线,终纠纷于诉末

一是强化“源头减量”,让执行有效。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建立执行通知前置、调判案件督促履行等新机制,从单一执行转为审执联动,最大程度将案件化解在执行立案之前。

二是强化“履行增量”,让执行有力。设立执行和解中心、执前督促团队,建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当事人主动履行引导机制和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司法风险及责任告知制度,多措促进自动履行。2022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缩短43.29天,执结率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三、成效与反响

运行一年多来,“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取得良好治理效果。全市法院2022年通过“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65万件,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同比减少7000余件、下降11.2%,9个基层法院有8个法院收案数降幅明显,结案率同比提高5.98个百分点,二审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9.03个百分点,信访案件数同比下降21.2%,取得了审执质效、群众满意度和新收案数、案件增速“两升两降”的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全市法院五百余名法官干警纷纷走到农村牧区,深入企业社区,体察民情、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赢得了更多老百姓对法官的信任、对法院的信赖和对司法的信服,让群众诉求表达更加畅通,满意度更加明显,法治获得感更加真切!

该创新模式在2022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创新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内蒙古政法》等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法院、全区交流推广;先后获最高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内蒙古高院和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经验与启示

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要诉求是,矛盾有人管、处理要公道、渠道要便捷,完善诉源治理模式,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一方面,诉源治理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和完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必须要在党委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一盘棋”,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才能更好地推动形成诉源治理的整体合力、取得良好治理效果。另一方面,要注重智慧赋能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要不断升级完善“指尖解纷”等在线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打造融合法庭、共享法庭,全面融合纠纷调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提升解纷效率,真正把司法资源和专业服务送到群众家中。

下一步,鄂尔多斯法院将久久为功、脚踏实地,创新治理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升级完善“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凝聚了更多市域社会治理“向心力”,为建设法治鄂尔多斯贡献更多“法院智慧”“法院力量”,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和谐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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